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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专用道,并不等于公交优先。
前段时间,北京不少车主发现一件怪事:刚翻修的路面上,熟悉的黄色公交专用道标线,悄悄变成了白色。
有人犯嘀咕:公交专用道,是不是要取消了?
其实不是。2026年5月1日起,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25)正式实施,公交专用道标线由黄变白,仅此而已。
但这个误会之所以能传开,是因为它戳中了一个真实存在的焦虑:公交专用道,确实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动刀”。
北京二环主路,公交专用道已全线取消,监测显示社会车辆早高峰运行速度最大提升20%,公交车高峰速度有所下降,但未对线路运行造成影响。大连把长春路、鞍山路、黄河路的公交专用道,改成了2人、3人以上的多乘员车道;东纬路、风华路的部分公交专用道,拟直接取消。唐山则把专用时段压缩到早晚高峰各一小时。
一条车道,牵动的是一座城市的路权分配。
公交公司算的是效率账,私家车主算的是公平账,交管部门算的是拥堵账,行业专家算的是长期账。
每一本账,都有道理。这场博弈,远比“拆”或“不拆”两个选项复杂。
不过,在讨论“拆”还是“不拆”之前,有一个概念必须先厘清:公交专用道,并不等于公交优先。专用道只是实现公交优先的众多技术手段之一,而不是公交优先的全部。把二者画上等号,就容易陷入“要么死守专用道、要么放弃公交优先”的误区,事实上,公交优先这盘棋,可走的路远不止划一条专用道。
先说一个背景数据:全国公交专用道总长度,已超过2万公里。
这2万多公里是怎么来的?2012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公交优先上升为国家战略,各大城市陆续开辟公交专用道。国内第一条公交专用道,1997年6月诞生在北京长安街。
转折发生在2023年。当年6月1日起,公安部在全国部署优化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措施:科学调整专用时段,其他时段允许社会车辆通行;鼓励地方允许班车、校车等大运力车辆使用专用道。
注意,公安部文件里有一个关键判断:“一些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不够精细,存在专用道与运行线路不匹配、专用时段与公交高峰不契合、个别专用道利用率低等问题”。
翻译一下:不是公交优先错了,是有些车道画错了地方、管错了时段。
北京是动作最快的。2023年6月起先后分批优化: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社会车辆可以通行三环路主路及10条放射线的公交专用道;单位通勤班车、校车获准使用;到2026年4月28日第四批调整实施,连BRT2、BRT3快速公交的专用道,都统一改为仅工作日7—9时、17—19时专用。
更彻底的是二环主路,公交专用道全线取消。这是北京公交专用道发展史上罕见的一次整体性退让。
大连的思路是“改造”。市公安局在答复政协提案时明确:已陆续将长春路、鞍山路、黄河路等路段的公交专用道调整为2人、3人多乘员车道;对公交线路少、不满足设置条件的路段,如东纬路(仅一条常规公交线加两条间隔1小时发车的线路)、风华路(无公交线路),拟取消现有公交专用道。
淄博张店区交管部门的测算更直白:当地双向六车道以上道路,若早晚高峰只允许公交车使用专用道,道路通行效率将降低25%至30%,必然出现“专用道闲置、其他车道车满为患”。
有意思的是,在拆除的另一侧,2024年12月1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正式施行,白纸黑字写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公共交通专用车道。
一边是法规给路权撑腰,一边是城市陆续收缩车道。
矛盾吗?不矛盾。
这场博弈的真正焦点,从来不是“要不要公交专用道”,而是“公交优先,除了专用道,还能靠什么来实现”。
要理解各城市的动作,得先看一组数据。
2025年,全国公共汽电车客运量365.66亿人次,比2015年的765.40亿人次,已经腰斩;公共汽电车在城市客运量中的占比,从58.7%跌到35%。
广州更惨烈。常规公交客流从2019年的611万人次/日,跌到2025年的249万人次/日,降幅59%。
深圳有媒体人做过实测:深南中路晚高峰20分钟,公交专用道仅通过32辆公交,六成车上不到5个人。
乘客去哪了?
2024城市交通出行问卷调查显示:32.18%的居民日常出行选地铁,25.61%选私家车,14.53%骑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选公交的只剩11.07%,在一线、新一线城市,选地铁的高达43.8%。
地铁在分流,网约车在分流,电动自行车在分流。广州“十四五”期间小客车保有量增长66.6%,电动自行车出行占比从9.1%升到17.9%,地铁通车里程新增249公里、增量全国第一。
而行业自身的账本,也已经撑不起体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专家透露,当前多数大城市公交票款收益仅能覆盖运营成本的10%-30%。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所长陆化普的说法是:很多地方票款收入只有运营成本的20%左右。
回到公交专用道。按照公安部行业标准,公交专用道的设置门槛是:路段单向公交客运量6000人次/高峰小时,或公交车流量150辆次/高峰小时(GA/T 507-2004)。
拿这把尺子去量今天很多城市的路段:车次不达标,人次更不达标。
所以,当深圳网友建议“取消公交专用道”时,深圳交警的回应耐人寻味:公交专用道是为鼓励保障公交优先、倡导绿色出行,对整个交通系统多种方式运行有促进作用。
没有直接反驳,也没有照单全收。
因为双方说的其实都对:车主看见的“空荡荡”是真的,专家说的“公交优先不能动摇”也是真的。
“拆”的呼声越大,越需要把一件事说在前头:反对轻率拆除公交专用道,绝不等于主张“专用道万能”。把这两件事混为一谈,是这场讨论中最常见、也最有害的误区。先看为什么不能轻率拆。
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董事长杨涛提醒:各地公交专用道孤立化、碎片化、郊区化现象突出,公交路权优先的保障效应并不明显,对于一些城市取消运营良好的BRT等做法,他更直言这是开了很不好的坏头。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陈艳艳的判断更精确:利用率低,是“城市交通精细化治理能力”与“复杂多变的现实交通需求”之间的矛盾,不能简单看作公共交通与私人交通的对立,更不能因此动摇公共交通的优先发展地位。
一个关键的反直觉逻辑,“你看到某段公交专用道空荡,未必是这条道没用,而可能恰恰是它没有成网,上游缺专用道,公交车被堵在社会车流里‘串车’,到不了你眼前这一段。你看到的‘空’,正是路权保障不足的结果,而不是原因。”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蔡少渠告诉赛文交通网,公交专用道除保障公交优先外,也为城市提供一条重要的安全应急通道。
再说评价标准。行业有专家提出过一个概念:评价一条车道,应该看“人次”而不是“车次”。按“通过的人”计算,公交专用道常常是全路网效率最高的车道。
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坦言,行业反对轻率拆除,绝不等于主张“专用道万能”。公交优先是一个原则、一个目标,公交专用道只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工具之一。工具可以替换、可以组合、可以优化,原则却不能轻易放弃。把“要不要拆专用道”等同于“要不要公交优先”,是对公交优先最常见的误读,前者是技术选择,后者是价值排序。公交优先的工具箱里,远不止专用道这一件。
真正高明的城市,早就不在“拆”与“不拆”之间做选择题了。它们的答案,是把“专用”改造成“精用”。
第一种精用:分时。
深圳全市公交专用道,绝大多数只在工作日7:30-9:30、17:30-19:30这四个小时禁行社会车辆,其余时段全部开放;个别道路差异化管理,比如深南路部分路段禁行12小时,而惠深沿海高速的公交专用道,工作日干脆不禁行。用足每小时,而不是用足一天。
第二种精用:分人。
深圳已有4条多乘员车道——滨河大道、梅观大道、坂银大道、新彩隧道。其中,新彩隧道的车道还进一步调整为“公交+多乘员”复合功能:2人以上的车辆,早晚高峰也可以借用。杭州在研究让3人以上的合乘车共享公交专用道;大连已经跟进,把多条公交专用道改为2人、3人多乘员道。
逻辑很朴素:车道认的不该是“车的类型”,而是“车里的人数”。
第三种精用:分级。
宁波、贵阳设置了“公交优先车道”,没有公交车时,社会车辆可以借道;公交车来了,立即避让。大连也在探索借鉴这一模式,拟将地铁5号线重合的解放路公交专用道优化调整为“公交优先车道”。北京则有人提出更超前的“公交优先道预约出行”:在保证公交通行的前提下,通过配额管理把富余通行能力,有序开放给提前预约的社会车辆。
第四种精用:算账。
不是拍脑袋决定拆还是留,而是建立评估指标。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黄伟曾提出的“绿色集约度”,单位时间通过人次,加上单位时间碳排放量,两个数据合成一个综合指标,让公交专用道和社会车道在同一把尺子下比较。谁运的人多、谁排的碳少,谁就该拿到路权。
更进一步,是车路协同时代的动态路权:公交班次间隙临时放行、公交临近时信号提示避让、基于实时车流的车道功能切换,这些过去做不到的精细度,技术上已经不存在障碍。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给出的框架其实已经很清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专用车道——重点,是“实际情况”四个字。客流走廊上,该连续成网就连续成网;客流萎缩的路段,该改多乘员道就改,该开放就开放。
说到底,公交优先是一个系统工程。专用道是其中最显眼的一环,却绝非唯一的一环。
公交专用道,该不该拆?
这道题的表象,是一条车道的去留;实质,是一座城市怎么分配路权,是按“车”分配,还是按“人”分配。
笔者的回答是:作为一种“一刀切”的路权工具,它的一部分确实过时了。该取消的取消,该限时的限时,该共享的共享。这不是对公交优先的否定,恰恰是对公交优先的忠实执行:让每一寸道路资源,都运出最大的人次。
“公交优先”四个字背后的价值排序,是原则问题。守住原则,不等于死守某一种手段;手段可以灵活更替,原则不能轻易动摇。
参考资料:
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6
大连市公安局,2026
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6
交通运输部《2025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026
《2025年广州市交通发展年度报告》,2026
国务院令第793号《城市公共交通条例》,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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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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