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沪高速”)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关于本公司收购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宁沪高速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分别收购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所持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65%股权,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交产”)所持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的22.82%股权,常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交控”)所持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的12.18%股权。根据江苏交控、无锡交产、常州交控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890号),此次交易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股权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73.4143亿元,以此作为此次交易价格(最终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评估值为准)。
同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债务已由江苏交控承担的保证责任由江苏交控继续承担;如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债务在2026年12月31日后仍存续,则自2027年1月1日起,经债权人同意后,江苏交控的保证责任由宁沪高速承接,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收购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及交割后的日常关联条款公平合理,属于一般商业条款,不会损害宁沪高速及非关联/非关连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符合宁沪高速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中国公路微信公众号转自丨宁沪高速企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