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
永临结合电力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变更项目法人和招标核准事项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5〕5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5〕1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渝合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由四川渝合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永临结合电力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类别)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中标后,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招标人签订三方合同。
2.1 建设工程
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主线起于合江县先滩镇东侧川渝省界处,与重庆至贵州赤水至四川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在太和特长隧道内相接,经合江县先滩镇、福宝镇至川黔省界,与重庆经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赤水段)在樟柏岩特长隧道内相接后进入贵州境,经贵州省赤水市,于赤水市大同镇与合江县九支镇交界处以桥梁相接,再次进入四川省境内,后经叙永县大石镇、水尾镇、天池镇,上跨厦蓉高速公路,经兴隆止于龙凤镇卷子城村,接规划待建的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宜宾段,主线全长约68.107公里。另含合江支线段路线全长24.066公里、先滩互通连接线1.591km、天堂坝互通连接线0.475km、大石互通连接线1.558km。
2.2 电力工程
重庆至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永临结合电力工程包括自供电部门审批的外接电源搭火电点至高速公路用电端配电房高压侧(不含配电房及配电房内设备安装)等输配电工程。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计划工期
2.3.1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变(配)电工程、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电缆线路工程、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利用结合等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及其缺陷责任修复,其中:
(1)变(配)电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变(配)电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主要包括:临时性施工用电源,临时性施工用水,临时性施工通信,二次接口,公路接口,给水接口,排污接口,市话通信线路、废旧物资拆除、运输及移交至产权单位指定地点,废旧基础及构支架拆除、清运,扩建工程中因施工受损的绿化恢复,地基处理,桩基检测,变(配)电站标准化设施(含安健环设施、视觉识别系统),变(配)电工程所涉及的征地,征地范围内原有附着物清理,青苗林木的赔偿等。调试工程包括: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特殊调试及配合机电系统整套启动调试。
(2)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架空输电线路的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调试工程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主要包括:①线路本体工程、施工场地租用、辅助施工费用、桩基检测、穿越风景区补偿及各类市政管道拆除(如有)、旧电力线拆除(如有)、跨越及河流封航、施工道路修筑、杆塔三牌(塔号牌、警示牌、相序牌)制作及安装(含线路π后原线路塔号牌的更换)、OPGW光缆架设及变电站进站光缆的敷设(含接续、单盘测量、全程测量等)、线路参数测试(同一条线路分多标段施工招标的,线路参数测试及光缆全程测量均由第一施工标段负责);送电线路防干扰措施费等。②建设场地占用及清理:除沿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砂石场、矿场、取石场、砖厂、煤矿等大型赔偿外的所有赔偿工作,包括塔基征占地、电杆坑(洞)赔偿、青苗赔偿、树木砍伐(含经济林木砍伐、砍伐手续的办理及植被恢复费的缴纳),包括电力线、通信线迁改及拆除、搭设跨越架等所涉及的青苗赔偿及树木砍伐。③电力线、通信线改迁:工程施工可能涉及的所有电力、通信线路改迁(包工包料)或拆除。④交叉跨越(含拆除部分):架线(或拆除)时跨越电力线、通讯线、铁路、公路、河流及堤防、水库附近基础和架线涉及的青苗赔偿、跨越架临时占地、措施费(含特殊跨越措施费)和施工申请手续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及支付。
(3)电缆线路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的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调试工程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主要包括:本体工程及施工期间道路临时占用、路面破复、人行道修复、地下市政管线、水井(池)、通信线路及管道迁移、旧电缆迁移、绿化(青苗)林木赔偿及修复、电缆线路走廊征地、白蚁防治等工作,以及与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公共服务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等工作,均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4)临时用电设施利用及拆除:包括临时用电转为永久用电后的升级改造,以及项目投运后非永久用电之外的临时用电设施拆除等工作。拆除的临时用电设施归还原承包人并堆放至指定位置。
(5)工程所涉及的合规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水保、环评、林地许可、地灾(如有)、压矿(如有)、文物调查(如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植物保护、安全卫生评估以及水保环评验收等。
2.3.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4 个标段,标段号为DL1~DL4。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工期见本公告附表一。
2.3.3计划工期
DL1~DL4标段:计划4个月(含调试期)实现通电运行,各单处电力工程须同步满足本项目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节点要求。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电力工程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DL1~DL4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s://ggzyjy.sc.gov.cn/)的注册网员,于 2026 年 10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1 月 09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
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09 日 10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3)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 2026 年 11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 10 时 30 分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现场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53号中广智媒城B座8层)。
5.3 投标文件的送达
(1)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原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泸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 https://jtj.luzhou.gov.cn/ )上发布。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泸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 https://jtj.luzhou.gov.cn/ )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