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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 ↗最近更新 2026.08.12

JT/T 367-1997 公路照明技术条件

标准号:JT/T 367-1997

标准名称:公路照明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

状态:废止|发布日期:1997-11-12|实施日期:1998-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R10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93.080.40

归口单位: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官方题录与全文信息(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

https://jtst.mot.gov.cn/hb/search/stdHBDetailed?id=aed84f2c30a97ce5c04352342a48da32

提示:交通行业标准全文请在官方系统内查询;本站收录标准题录信息供检索。

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来源 ↗

路信通 2013 年进入公路信息化行业,高新技术企业(GR202451005652)。 本文经 AI 辅助整理 + 行业编辑人工审核;内容来源为公开发布的法规、标准与行业动态。

应用场景

本标准为公路照明领域早期的行业技术规范,曾用于指导公路及沿线设施的照明设计、施工与验收。对于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公路设计院及施工监理单位而言,在高速公路、特大桥、长隧道、互通立交、收费广场、服务区等路段的照明系统建设与运维中,曾需对照本标准确定灯具布设、平均亮度、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等技术要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JT/T 367-1997 已被废止,不再作为现行有效技术依据,现行公路照明工程应执行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如《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公路照明设施技术规范》等。在新建、改扩建及养护工程中继续引用已废止标准,可能导致照明指标不满足现行节能、绿色及智慧公路要求,影响工程验收、合规审计及运营安全。因此,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设计与施工单位在技术文件编制、招投标技术规格书拟定、竣工资料归档时,均应核实所引用标准的现行有效性,避免依据失效文件开展业务。

要点速读

  • 01标准状态:JT/T 367-1997 已废止,不再作为现行有效技术依据,仅具历史参考价值
  • 02适用范围:曾适用于公路及沿线设施的照明系统设计、施工与验收
  • 03核心内容:曾规定路面平均亮度、照度、亮度均匀度、眩光限制等照明质量指标
  • 04适用对象: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桥梁、隧道、互通立交、收费广场及服务区等
  • 05执行主体:公路管理、设计、施工、监理、运营养护等单位均曾受其约束
  • 06替代关系:现行公路照明工程应执行最新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行业推荐性标准
  • 07衔接建议:新建、改建及大中修项目须采用现行有效的照明设计规范
  • 08合规提示:技术文件引用前应核查标准状态,避免依据已废止文件开展业务
  • 09历史意义:是我国公路照明技术标准化的早期基础性文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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