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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最近更新 2026.08.17

JT/T 703-2007 高速公路紧急电话系统

标准号:JT/T 703-2007

标准名称:高速公路紧急电话系统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

状态:废止|发布日期:2007-12-29|实施日期:2008-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R29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03.220.20;33.040.01

归口单位: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官方题录与全文信息(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

https://jtst.mot.gov.cn/hb/search/stdHBDetailed?id=6afe1301c5db815f54aafd79ff57faaf

提示:交通行业标准全文请在官方系统内查询;本站收录标准题录信息供检索。

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来源 ↗

路信通 2013 年进入公路信息化行业,高新技术企业(GR202451005652)。 本文经 AI 辅助整理 + 行业编辑人工审核;内容来源为公开发布的法规、标准与行业动态。

应用场景

JT/T 703-2007曾用于高速公路紧急电话系统的规划、设备配置、功能检验、联网验收和运行维护,适用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养护单位以及承担系统建设维护的通信工程单位。当前摘要已明确该标准废止,因此新建、改扩建或机电系统改造项目不得仅以该标准作为现行合规依据,应核对替代标准、现行通信与交通工程标准以及项目所在地应急管理要求。运营单位在处置既有设备、评估可用性、实施替换或报废时,可参考其历史技术要求完成资产核查、设备兼容性和安全风险分析,但仍需依据现行规范开展验收。若忽视废止状态,可能造成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失当、设备接口和维护条件与现行系统不匹配、验收依据不充分,并影响故障报警、司乘求助和应急救援通信保障。

要点速读

  • 01JT/T 703-2007属于历史交通行业标准,摘要明确其已废止,不应作为新建项目直接执行的有效依据。
  • 02该标准曾用于指导高速公路紧急电话系统的规划建设、设备配置和功能实现。
  • 03承担建设任务的单位应核对现行替代标准及项目所在地应急通信管理要求。
  • 04运营管理单位应对既有紧急电话设施、通信线路和配套设备进行登记与状态评估。
  • 05涉及既有系统维修或改造时,应分析设备兼容性、运行可靠性和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 06系统验收应以现行有效标准为依据,重点核查求助响应、故障处置和运行维护要求。
  • 07既有设备更新或报废应履行技术论证、资产处置和业务切换程序,避免影响应急通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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