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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交通运输部 ↗最近更新 2026.08.05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海港引航员适任培训大纲(2019版)》的通知

各引航单位,各直属海事局:

为进一步规范海港引航员适任培训行为,提高引航员培训质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规定,交通运输部编制了《海港引航员适任培训大纲(2019版)》,现予发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通运输部来源 ↗

路信通 2013 年进入公路信息化行业,高新技术企业(GR202451005652)。 本文经 AI 辅助整理 + 行业编辑人工审核;内容来源为公开发布的法规、标准与行业动态。

应用场景

本大纲适用于海港引航员适任培训的组织与实施环节,主要使用者为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海港引航单位、引航员培训机构及相关港口经营企业。海事主管部门依据本大纲对引航员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培训学时、实操安排和考核标准进行合规性审查;引航机构在招录新引航员、组织在岗轮训、开展换证培训时,须以本大纲规定的知识模块和能力要求为依据编制培训计划;培训机构则需对照大纲要求配置师资、教材、模拟设施和评估手段。不按大纲开展培训,将导致引航员适任资格考核不合格,引航机构可能面临资质核查不通过、培训记录不被海事主管部门采信等问题,进而影响港口进出港船舶引航服务的合规性与连续性,增加港口通航安全风险。本大纲是引航员从理论学习到实船操纵训练各阶段培养方案设计的直接依据,贯穿引航员职业生涯的初任培训、晋升培训与知识更新全过程。

要点速读

  • 01明确海港引航员适任培训的目标定位,覆盖安全引航所需的理论素养与实操能力
  • 02规定培训对象的学历、航海资历、健康状况等基本准入条件
  • 03划分培训内容模块,包括航海基础知识、港口与航道知识、引航操纵技能、应急处置与法规规范等
  • 04明确理论培训与实船/模拟器训练的学时比例和最低培训时长要求
  • 05规定培训方式,强调课堂讲授、模拟器训练、跟船实习与案例研判相结合
  • 06提出培训考核与评估要求,包括过程性考核与结业考试的组织方式与合格标准
  • 07对培训机构师资资质、训练船或模拟器设施、教材与训练记录管理提出基本要求
  • 08规定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的出具流程及其在引航员适任考试报名中的支撑作用
  • 09明确大纲适用范围的更新机制与配套管理要求,确保培训内容与现行法规、港口条件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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