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交通运输部来源 ↗
路信通 2013 年进入公路信息化行业,高新技术企业(GR202451005652)。 本文经 AI 辅助整理 + 行业编辑人工审核;内容来源为公开发布的法规、标准与行业动态。
该公告面向省级、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税务部门,以及网络货运平台经营者、实际承运的货运企业和个体货车司机使用。日常业务中,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网络货运经营许可审批、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接入监测平台的数据核验;网络货运平台需完成经营资质申报、对注册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名登记、生成上传电子运单,并配合税务部门完成运输环节增值税代征代缴;货运企业和司机则通过合规平台开具运输发票,纳入税务监管。公告发布后,原办法有效期得以延续,监管依据保持连续。若不执行或忽视该延期公告,平台经营许可将面临依据缺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开展准入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税务部门对运输业户的发票管理和税收征管也将出现断档,承运人和货主的发票取得、抵扣权益受到影响,进而影响整个'互联网+货运'业态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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